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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组-2022年龙泉驿区首届市民运动会登山比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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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地
四川 成都 龙泉驿 洛带古镇-五凤楼广场
目的地
四川 成都 龙泉驿 洛带古镇-五凤楼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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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一、竞赛项目

(一)机关组登山比赛。

(二)社会组登山比赛。

(三)“万步有约”组

共计不超过100支队伍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竞赛日期:2023519日(周五)

竞赛地点:洛带-三道财神步道。

竞赛线路:五凤楼广场(起终点)-成环路-古东大路-五里坡-钟家山-天子应-观音泉-玉带湖水库-古东大路-成环路-五凤楼广场(起终点)。

三、参加单位

机关组:区级各部门、各街镇。

社会组:驻区高校、驻区部队、驻区企事业单位、社会跑步爱好者等。

“万步有约”组:卫健委组织

(一)驻区单位、区内各行业系统、企事业单位、高校、驻区部队、街道均可组团或组队参赛。

(二)本区居民或暂住人口的个人,外企、合资企业中的外籍人士,港澳台胞,外国留学生可凭相关证明以个人名义组队参赛。

四、运动员资格

(一)登山组参赛运动员须持有龙泉驿区行政区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或1年以上社保缴纳证明,年龄限19—60岁(200311日以前至19621231日以后出生),各组别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团体)参赛。

(二)登山组运动员须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健康证明,适合参加体育比赛,并在报名时出示有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凭证。

(三)有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参加比赛:

n  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n  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n  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患者;

n  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n  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n  比赛日前两周以内患感冒;

n  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n  孕妇。

五、参加办法

(一)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合格(含心电图)。

(二)报名人数:

每队可报领队1人,运动员3-4人(含领队),其中最少1名女性;各单位可以报名1-3支队伍;社会组限50支队伍。

六、竞赛办法

(一)采用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二)发枪和检录时间

发枪时间:516日早9点;

比赛检录:124日早8点,所有组别到达指定的检录区按照指定方式进行检录发枪前10分钟停止检录。

(三)关门时间和距离(以起跑枪声计算)

为了保证参赛运动员比赛安全、顺利,比赛期间设关门时间如下。参赛者在规定的关门时间内未跑完对应距离的参赛者须立即停止比赛,退出赛道,以免发生危险。退出比赛者可乘坐组委会提供的摆渡车到相应项目的终点。

n  4公里:1.5小时。

n  8公里:3小时。

n  万步有约:3小时

 

注:详细比赛路线、总距离、关门时间等,以最终公布的数据为准;如遇特殊情况和突发事件或暴风,雷电,暴雨等恶劣天气时,组委会有权决定提前关门,参赛者须服从指挥。

(四)衣物存取

所有参赛选手须按照规定到起点存包处存放个人物品,贵重物品请不要存放在包内(如手机、有效证件、现金、信用卡、各种钥匙、掌上电脑等),选手可在回到终点后到存包处领取个人存放物品。若超过指定时间尚未领取,可于第二天联系赛事组委会领取,若次日之内还未领取,组委会将按无人领取处理。

(五)医疗救护及医疗点分布

组委会将在赛道中设置两处饮水饮料站,也将设置固定医疗点,设立移动医疗站;

在比赛过程中,如果被医务人员判定为不能继续比赛的选手,应严格遵守医生建议并配合裁判完成退赛手续。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组别均录取前8组,参赛队数不足录取名次,按实有参赛队(人)数录取。各队成绩以该队最后一名到达选手成绩为该队成绩。

(二)每个项目根据参赛队伍进行评定最佳组织奖、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大会有关规定执行。

(三)获得各项目比赛前3名的,颁发奖品和获奖证书;获得4名以后录取名次的只颁发获奖证书。

八、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本次赛事各组别各报50支队伍,报满截止。各参赛队于202351217:00前通过指定报名链接报名。机关组需在报名链接中,提交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作为附件(见附件)。

一经报名,不得更改;参赛人员信息将由组委会进行运动员资格初审,初审无误后,再由龙泉驿区首届市民运动会资格审查小组进行审核,并将对最终参赛人员信息进行公示。

联系人:谭中微  联系电话:13808072442 

(二)报到时间、地点待定,报到时须交验运动员以下证明材料方可参赛,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21年以上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3.参赛承诺书

九、裁判选派及管理办法

(一)严格按照《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体育竞赛裁判员选派与监督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体竞字〔2014172 号)的文件精神执行,确保裁判员选派工作更加公开、透明,促进裁判员执裁工作的公正、公平。

(二)仲裁委员、各级裁判员、技术代表、比赛监督等人选由各项目执行单位推荐,报组委会批准。

(三)各项目执行单位公示各项赛事拟选用的裁判员名单。

十、本规程解释权和修改权属龙泉驿区首届市民运动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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